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范文锦集七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那么写协议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份公司的协议书8篇,欢迎大家分享。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篇1在投资人平等、自愿、诚实、信任的基础上,经投资人协商一致,现达成以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 订立协议各方当事人:
姓名 ,男,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男,身份证号码:
姓名 ,男,身份证号码:
二、 联营组织
三、投资
1、 投资总额人民币 万元(大写: )
2、 投资情况:
(1) 持有公司 %股份
(2) 持有公司 %股份
(3) 持有公司 %股份
四、 采用执行的经营形式
执行由协议约定者决定, 为公司总负责人,其余股东与法人代表共同负责公司的一切经营事物,并享用充分的知情权、监督权和检查权。所有公司的一切支出由协议约定者共同签字方能做帐,基本做到每月结帐,三月一次小清帐,一年一个大清帐。公司的盈亏共同按照比例分担责任。真正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检查,相互信任,透明办事,共同把公司经营好,把公司业务做大、做强。
视经营情况,未尽事宜经所有股东协商可做更改。
五、 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一) 权利
1、股东会出席权。股东会原则上是 、 三人共同参加,如果其本人实在不能到会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但会议决议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方可执行。
2、表决权。股东有权参与公司的重大决策,并选择自己满意的管理者。
3、被选举权。股东依法有被选举为董事和监理的权利。
4、股东会议的召集和主持权。出资最多的股东有权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的决议会。
5、知情权。公司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全体股东成员如实报告公司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股东有权在审议报告的基础上提出质询或建议。一旦有股东对公司某项经营内容执行情况提出异议,公司就应该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交股东会讨论决定。
6、查阅权。为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实现共同的经营目标,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帐簿。
7、红利发取权。股东有权按出资比例分取经营所产生的红利。
8、优先认缴出资权。公司新增资本或投资新项目,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帐簿。
9、股东有临时会议的提议召开权。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如有要求,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10、出资转让权。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但股东要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其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期转让的出资额,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
11、出资的优先购买权。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转让的出资享有优先购买权。
12、剩余财产的分配请求权。公司清算完结后,公司财产在按照法定清偿后,如有剩余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其出资比例请求分配剩余财产。
13、其他权利。如公司章程赋予的权利,公司法或其他的法律、法规赋予股东的权利规定。
(二)义务
1、足额缴纳出资的义务。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实物,其它产权功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所定价额的,应由该出资的股东交补其差额。
2、一年内不得抽回出资的义务。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立即抽回出资,这是由经营部人两合的性质和公司资本的法定原则所决定的。如公司成立后属发起人的股东出资后要退股的,必须要等到以积金累积一定程度,且得到其他股东同意,或有愿意接受其转让方可转股;新投资人入股,经全体合伙人通过方可加入持股成为股东。在入股的第一年内不得退股(可以转让);但可以向其他股东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但股东要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得全体股东过半数的同意,不同意其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期转让的出资额,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则视为同意其转让。如转让或退股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篇2甲方(姓名或名称):
乙方(姓名或名称):
丙方(姓名或名称):
本协议书由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省×××市就成立“×××有限公司”达成一致,并特订立本股东协议书。
第一条 公司名称
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第二条 经营范围及住所地
公司主要经营行业,具体经营范围为 。公司住所地拟设在:。以上内容如与工商行政局颁发的企业营业执照不一致的,以企业营业执照为准。
第三条 公司股东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个,事业法人个,国家授权的部门个。各股东的基本情况分别为:
自然人股东,住所地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
企业法人股东 公司,住所地为 ,法定代表人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 ,联系电话: 。
社会团体法人股东(学会、协会、联谊会等),团体法人编号为,住所地为 ,联系电话: 。
事业单位法人股东 ,住所地为 ,法定代表人为: ,联系电话: 。
第四条 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各股东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方式为:
甲方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万元,甲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乙方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万元,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丙方出资万元,其中以货币(或者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方式出资万元,丙方占注册资本的出资比例为% 。
第五条 出资期限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设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货币出资的, 应当在公司临时帐户开设后 天内,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临时帐户。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 、 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在公司预先核准登记后 天内,依照法律法规完成对实物 、 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 ……此处隐藏4327个字……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4、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
四、在成立公司后,全权委托________作为公司运作的总负责人(法人),全权处理公司的所有事务,必须实现公司一元化领导,独立处理公司事务,如有以下重大难题和关系公司各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股东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
1、单项费用支付超过________元;
2、新产品的引进;
3、公司章程约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公司今后如需增资,则由六方共同商议。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六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6份,六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戊方(签名)
丙方(签名):
丁方(签名):
己方(签名)
年 月 日
公司负责人签字确认:
股份公司的协议书 篇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甲、乙、丙等人经过平等协商,一致同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条件,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协议:
公司股东组成部分:
甲方(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及法定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及法定地址
经上述股东各方充分协商,就投资设立(下称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 公司成立后,以法人代表为主要负责人全权负责公司的管理与经营,法人代表不愿负责管理与经营的,股东之间可协商另请其他股东或者招聘外来人员主要负责。
第三条 公司注册期限
公司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甲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或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项目、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的,按照协商标准折算为出资金额。)在公司成立后,甲方将拿出的股份,作为公司奖励型股份,持续放入公司,奖励给对公司做出重大贡献的员工。
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 ,占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或者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项目、土地使用权等方式出资的,按照协商标准折算为出资金额。)
2.各公司股东的出资,于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股东不按协议
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应当向已如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3.本公司出资共计人民币 万元。合伙期间公司各股东的出资,为公司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公司终止后,公司各股东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甲、乙两方所占股份比例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公司债务先由公司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比例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股、退股、出资的转让
1.入股:
①需承认本合同;
②需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股:
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股;
②不得在公司不利时退股;
③退股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公司股东并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
④退股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⑤未经公司股东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公司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公司股东有优先转让权,转让价格按公司所有资产比例核算。如转让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任何一方中任何两方应该以公司前途大局为重,不得有意为难第三人,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公司资产所有权,同时应承担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偿还的债务。
第七条 公司负责人及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1.甲方为公司法人及负责人。其权限是:
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②对公司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⑧出售公司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④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⑤公司人员在需要情况下招聘人员及培训;
⑥审批日常开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资产,但必需钱帐分离,不能管理帐务。
2.其他公司股东的权利:
①参与公司事业的管理,及对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与报告。
②听取公司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③检查公司账册及经营情况;
④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⑤支付按其所占公司股份所承担的债务;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东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非公司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公司,造成损失由其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公司股东经营与公司竞争主流的业务,如需经营,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 如公司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
第九条 公司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公司期届满;
②全体公司股东同意终止公司关系;
③公司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
④公司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
⑤法院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公司终止后的事项:
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中间人(或公证员)参与清算;
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公司股东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
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公司股东出资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财产偿还,公司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公司股东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公司股东之间如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公司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 提交公司注册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公司股东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公司股东各执一份,其中一份为中间人(或公证员)所留。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
公司股东签名: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