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着读后感4篇
认真读完一本名著后,你有什么总结呢?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读后感了。现在你是否对读后感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活着读后感,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活着读后感1
从小是一个少爷,一个无知的小孩,到一个为了一百亩田而疯狂赌博的年轻人,以致赌光了家产,被国民党抓去拉大炮,到了人生的末端,亲人纷纷先他而去,只留他苟活着。这么一个苦命的人儿呀,就是余华作品《活着》的主人公——福贵。他早年丧父母,中年又丧了一对儿女,那可怜的妻子和女婿呀,死神也不放过,还有他那唯一的外孙儿苦根,因吃多了豆,也被活活撑死了。
福贵,他一生不福不贵。作者的“假惺惺”有点让人反感,他经常会在你被悲惨的情节弄得快窒息时,加入一丝淡淡的喜悦,如同在黑暗的世界中给了你一丝丝的光明。而当你刚刚松了口气时,你却发现这只是个巨大的陷阱:就像有庆长跑得了第一,紧接着就面临死亡;凤霞怀孕了,一家人终于露出了难得的笑颜,不久,她又因难产而死了。
作者的手法真是太残忍了。他让我惊愕地站在那里,站在他描绘的世界里。我仿佛看到一棵快枯萎的树,刚抽出一点让人喜悦的丫枝,他便无情地举起斧子,拦腰斩断,斩断了这让人期待的美好。
我想福贵活下来又有什么意义呢?这太可怕了,死了一堆人,都是他的亲人,全是他的血和肉呀!最后只留一头老了的牛和他相依为命。他留在世间还有什么意思,他的灵魂是不全的。我曾以为失去自己喜欢的东西是痛苦的,可是福贵接二连三地失去亲人,那仅仅是痛苦吗,那是绝望。当绝望在你心中时,你虽然活着,但已经是死人了,所以福贵没有真正痛苦过,他是万念俱灰,是行尸走肉。
我想余华写作的目的是让我们感悟人生的沉重吧,直到看到他说的写作缘起。
“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的那位老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对待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这样的一篇小说,就是这篇《活着》。”
人在活着的过程中免不了苦难,但你必须去忍受。这也许就是作者要告诉我们的吧。但是我的感受完全不止这些,它引起了我对人生的思考。
活着读后感2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我们都是这个世界的迷路者,我们都是按照自己认定的道路寻找方向,也许我们是对的,也许我们错了,或许有时候对了,有时候错了。
刚开始看这本书,同事告诉我,结局大家都死了,感觉特别压抑,不太适合容易被情绪左右的我,我,还是看了。
看完这本书心情确实有点儿沉重,平静的文字写着生离死别,一辈子好像一天一样,嗖的一下子从清晨大正午到午后到傍晚再到深夜,那个年代生老病死真的好常见好仓促。一直活着似乎是一件特别珍贵的事,但面对人生的大起大落依旧坚强的活下去在这个充满压力的时代似乎既残忍又难得。
福贵,一个生活在四五十年代的富二代,是个老婆挺着孕肚跪在赌场求着不但不回头还动手打人的浪子,是个不知人间疾苦随便使唤人的少爷;嗜赌成性,百亩地产被败光的他,衣服由绸缎换为粗布,从轿子走进天地,从少爷变成福贵,经历父亲的的摔死,母亲的病死,儿子有庆的被抽血而死,女儿凤霞的难产而死,妻子家珍的软骨病而死,女婿二喜事故而死,外孙苦根吃豆子撑死,朋友春生的自杀.....依然坚持活下来的他,敬畏他生命顽强的同时又感觉有点同情他,面对至亲们突如其来的离开,依旧要独自活下去。
凤霞的婚姻是比较触动我的一个点,一次感冒致聋致哑,原本可以在适婚的年龄选择合适的伴侣,却不得不因为家庭,被送走几次。幸运的是最后遇到了二喜,两人虽然没有在一起很久,但那段日子应该是凤霞短暂人生中的最快乐的时光吧。
没有什么比时间更具有说服力了,因为时间无需通知我们就可以改变一切。特别喜欢一句话,“始于心甘情愿,终于愿赌服输。”自己心甘情愿的事,结果好呢当然皆大欢喜,结果不好呢,也没有什么可遗憾后悔的。相反,就感觉特别没劲。
活着读后感3
我们每个人就像我们踩着的这块黑土地,坦露着胸膛,召唤着属于自己的`归宿和使命。一个人生下来不易,活着更不容易,活得好却是难上加难;有些时候经历过苦难后幸存了下来,别人认为你只是幸存者,但对我们自己来说其实这才叫生活。
小说里的故事与现实与和现实中的现实总有不一样,而现实总是令人费解和矛盾的,我们活着不应该只是发泄、控诉或者揭露,适当的高尚才会给人希望和未来,人毕竟只活那么些年,在时间的世界里,我们都只是一群路人,有些时候卑微而自大。一颗安定的心是我们需要的,有些事只有在经历理解之后才会蜕变超然,看待善恶一视同仁,用一颗慈悲的心和同情的目光环顾世界。
人的体验和欲望以及想象和理解,会屏蔽所有不同的界限,让人从他人的经历中感受到自己的命运,就像在不同的镜子里看到的都是自己的形象,而《活着》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财富,讲述了绝望,讲述了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读完福贵的一生,一路喜忧参半。
他走过的这大半辈子异常艰难,在开始时会为他的不争气而生气,年轻时把家中的一百多亩田输光了;后来他改过自新,命运却对他不公,让人对他的悲惨境遇唏嘘不已,妻离子散,到头来只余孤身一人在这茫茫人海中,再也没有老婆的唠叨和宽容,没有子女的欢声笑语,只是白发送了黑发人。
当一个人经历命运的考验时,选择各不相同,结局也不同。福贵虽然历经磨难,但他是幸运的,他在生活面前失败了,败得一塌糊涂,但在精神世界里,他是一个勇敢的强者,任何磨难都不足以击垮他。所以说,我不敢妄加评论他的一生,如鱼饮水,冷暖自知。也许时间会把他的身体摧垮,但会让他的意志更加坚定,活得更潇洒更自在。可能时间会改变一切,且不会事先通知你,但真正有智慧的人经历过岁月的沉淀之后,会变得更醇香、更简单,那是洗尽铅华之后的浴火重生,我相信时间会让我们越来越有魅力,无惧所有,即使生死在前,也只淡然笑之。
活着读后感4
放暑假前在学校图书馆借了几本书,最近天太热,刚好在家啃书,利用了三天时间看完了余华的《活着》,请原谅我在书中划了一些我认为经典的句子。
趁现在有空闲时间,来写写自己的一点感想。六十年动荡造就了福贵悲惨的一生,一次次遭受厄运的打击,令人无法喘息,而他却一次次选择坚强的活着。第一次厄运是他儿子有庆的死,一个五年级学生,多么鲜活的生命,却在一次义务献血时,出现医疗事故而死亡。
第二次厄运是他女儿凤霞的死,凤霞是个乖巧,懂事的女孩,却因为一次高烧变成了聋哑人,她的人生在遇到偏头二喜后有了转机,她得到了二喜的宠爱,生孩子之前的那段时光她是幸福的,可幸福的时光太短暂了,最终她的生命在生孩子时由于大出血嘎然而止。
可是厄运并没有因此而结束,紧接着是身患软骨症一直卧床不起的妻子家珍去世,这时这个家只剩下福贵,二喜,还有年幼的外孙苦根(因他一出生就没有了妈,爸爸又是个孤儿,他的命很苦,因此而得名)。总以为厄运不会再找上门来,可接踵而至的又是亲人的离去,二喜在一次外出搬运时被水泥板砸中而身亡。原本圆满的家庭却只剩福贵和苦根祖孙俩孤苦相依。日子虽然过得清贫但简单,而简单便也是一种幸福,但好景不长……
那一年,苦根他才七岁,因为孩子生病了,福贵心疼他,于是鲜少地给孩子煮了一大盆豆子,结果孩子由于过度食用而撑死了,“是我,我害死了苦根,我是老湖涂。”他守着老月独自忏悔。从此,他便自己活着,也只能自己活着,在“福贵”这只老牛的陪伴下孤独的活着。
到此故事也就讲完了,真不知道福贵凭啥勇气活到最后?黄昏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福贵守着时光如住常般活着,然后无惧地老去,原来,《活着》便是最好的幸运,活着就是生命的体验,迹是最大的勇气!